關於新澤西州發展和再開發計劃 (SDRP)
SDRP,也稱為州計劃,是由新澤西州規劃委員會 (SPC) 編寫的一份文件,其中包含旨在指導新澤西州未來開發、再開發、保護、保存和恢復工作的綜合框架通過提高經濟、地方、社會和公民價值來實現繁榮。
國家計畫委員會是什麼時候成立的?
最高法院是立法機關於 1985 年通過《國家規劃法》後設立的。最高人民法院由來自國家機構、縣和地方政府以及私營部門的代表組成。
國家計畫如何更新?
SDRP 由 SPC 工作人員準備,透過稱為交叉驗收的流程分階段進行審查。國家規劃內容反映了土地利用、交通、住房、環境保護和改善、經濟發展、公共基礎設施提供、歷史保護、社會正義和適應全球氣候變遷等領域的現行規劃原則和最佳實踐。
一旦最終確定,國家計劃如何使用?
國家機構透過其職能規劃、投資優先事項和行政規則來實施 SDRP,而地方政府則透過自己的規劃目標來實施。國家計畫的目的不是推翻、否定或乾擾社區現有的計畫或法規,而是旨在提供指導並促進利害關係人之間的合作。
國家計畫的目標
SDRP 的目標是:
- 振興該州的城鎮
- 保護該州的自然資源和系統
- 促進新澤西州所有居民受益的經濟成長、發展和復興
- 保護環境,預防及清除污染
- 以合理的成本提供充足的公共設施和服務
- 以合理的成本提供充足的住房
- 保護和增強具有歷史、文化、風景、開放空間和休閒價值的地區
- 應對全球氣候變遷的負面影響
- 防止不利環境影響集中在負擔過重的社區
- 確保全州範圍內健全、全面的規劃和實施
要了解有關 SDRP 的更多信息,請訪問NJ DOS - 新澤西州規劃宣傳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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